稳评项目面向不同人群设置不同培训、考试、测评要求。
报考学员需通过职业能力测评。通过提交个人相关资料,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学员管理者素质、过往经验,专业素质等方面进行职业能力评价。
2.1 考试科目
科目001成绩达到60分,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的可重考。
科目 | 权重 |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 30% | |||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 30% | |||
投资项目社会稳定信息 | 20% | |||
项目周期全过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 | 20% | |||
合计 | 100% | |||
考试/考核科目 | 试卷构成 | 考试时长 | ||
科目名称 | 考试题型 | 题量 | 共计分值 | |
001 002 | 单选 | 15 | 30 | 120分钟 |
多选 | 15 | 30 | ||
判断 | 12 | 12 | ||
案例分析 | 2 | 28 |
3.1 稳评试点考试采取“考前培训辅导+全国统一考试”的模式。符合申报条件的报考人员可以就近参加当地授权培训机构举办的考前培训辅导班,并在当地参加考试。
3.2 考试地点由管理中心根据考生分布情况确定,并根据认证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报备。
3.3 统考科目可采取闭卷笔答或在线考试的方式实施考试。
3.4 考生可以分科报考,也可以全部报考。所有考生必须在2年内完成所有科目考试,且成绩合格。
3.5 稳评安排在线考试,每年考试4次;根据管理中心式公示的公告执行(如遇疫情等原因,适当转成在线考试)。
考试日程具体安排为:
上午 | 9:00~ 11:00 | 科目001 |
3.6 在线考试需提前20个工作日由授权培训机构向管理中心申并填报《在线考试申请表》,经同意后可安排考试。
3.7 在线考试需由授权培训机构承担相关考试费用。
4.1科目001考试费用均为200元/人次;
4.2 各考试科目采用笔试和在线考试的收费相同。
4.3 各考试/考评科目的重考(补考)费与考试费收取标准相同。
4.4 如考生在交纳考试费后,个人原因考试报名截止日期前(含,即考试日前10个工作日)通知管理中心放弃当次考试资格的,管理中心将退回所交考试费的90%或将本次考试费转入下次考试使用,但不接受报名费(含教材)退回。
4.5 如考生在考试报名截止日期后提出取消当次考试或未到场考试的,一律按照缺考处理且所交考试费不予退还。
4.6 如考生未到场考试的,一律按照缺考处理且所交考试费不予退还。
5.1 考试日期的确定和获知
5.1.1每年度第一季度发布全年稳评统考安排的公告,具体考试时间于考试前8周在管理中心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告。
5.1.2考试公告由管理中心发布,并报中心备案。公告内容包括:
5.1.2.1 报考条件及需申报材料;
5.1.2.2 报名办法;
5.1.2.3 报名(交费)截止时间;
5.1.2.4 通报考前资格审查结果;
5.1.2.5 下发准考证时间;
5.1.2.6 公布各地考点和考场地址时间;
5.1.2.7 准考证的领取;
5.1.2.8 考试内容、时间安排;
5.1.2.9 补考安排。
5.2 考试报名流程
5.2.1申请人需提交的个人资料
需要提交的文件 | 说明 |
《专业技能能力培训项目报名表》 | 原件,打印。 考生本人签名 |
学历学位证书 | 复印件 |
职称职业资格证书 | 复印件 |
身份证 | 双面复印件 |
免冠照片 | 电子版,蓝色背景 |
《稳评专业技能培训项目报名表》均须经计算机填写后,打印提交,否则视为无效。考生如通过各地区授权培训机构、合作推广中心、办事处等机构报名者,也可经由机构代为填写,但不论由机构代填还是自己填写,均须考生本人签名,否则视为无效。
5.2.2 报名资料的递交
5.2.2.1 报名资料递交至各地机构考生根据要求向管理中心或各地授权机构递交考试报名资料,须在管理中心发布的当期考试公告中规定的考试报名截止时间前5天完成(具体时限由各地机构根据考试公告规定的日期自行决定,但最终递交至管理中心的日期不得晚于考试公告中规定的考试报名截止日期),且须向考生代收取管理中心当期全部考试费用(含报名费和考试/考评费)。
5.2.2.2 各地机构递交考试报名资料至管理中心各地授权培训机构、办事处、合作推广中心保留1张考生照片,用于制作考生准考证,并将经初步审核合格考生的所有申报资料邮寄到管理中心以便复核,并建立考生档案。管理中心不接受晚于考试报名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上报的考生资料。
5.2.3考生基本信息登录表
各授权培训机构须于考试报名止日期前,将《稳评考生基本信息登录表》录入完成后,将MS Excel格式的电子文本发到管理中心指定电子信箱。
5.2.4汇款凭证
各授权培训构须在报名(交费)截止时间将当期考生报名费和考试用汇款凭证传真或以指定方式发至管理中心备查。
5.3 报名资料的审核
5.3.1考生报名资料的初审
各地授权培训机构、办事处、合作推广中心在收到考生报名资料后,须对考生资料进行以下审核:
§ 是否符合报考级别的申报条件;
§ 申报资料是否齐全;
§ 申报表格是否填写完整;
§ 申报资料是否真实;
§ 是否已交纳报名费和当期考试费用。
受理报名的授权培训机构负有审核申请人证明原件真伪的责任。各授权培训机构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本机构公章,以示查验过原件。申请人学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丢失的,须由原发证单位出具证明或其个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证明。经初步审核考生所申报的资料符合要求的,各授权培训机构、办事处、合作推广中心项目负责人须在考生的申请表上签署本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或专章)。
5.3.2考试费用交纳
各授权培训机构须于管理中心规定的考试报名截止日期前,收齐所有考生报名费和当期考试费用,汇至管理中心指定账户,并将汇款凭证(连同《考生信息登录表》)传真或以指定方式发至管理中心。
注:勿将考试费和认证费混在一起汇款,如确需一同汇款的,请分别列出明细。
5.3.3考生报名资料的复审
管理中心自当期考试公告中规定的考试报名截止日起,对各地机构申报的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审。复审内容包括:
l § 申报资料是否齐备;
l § 是否已交纳报名费和当期考试费用。
考试前的复审工作并不针对资料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认证条件进行审查。如复审发现考生所申报的资料不全,或考试费用未交纳的,管理中心将要求考生本人在2个工作日内补齐所欠缺的资料和费用,如届时仍不符合报考要求的,管理中心将否决其当期考试资格。
经复审合格并考试费用全部交纳的考生名单,管理中心将通知所属授权培训机构准予参加当期考试。
5.4 准考证的发放
管理中心以各机构申报的考生资料复审结果为依据,在考试报名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向各地机构以电子文本的方式发放准考证号。
各授权培训机构须根据管理中心提供的准考证号和统一的《稳评考试准考证》模版为考生制作准考证。该模版可以从管理中心网站下载得到。
《稳评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认证的必备证件,也是授权培训机构通知考生参加各科考试的时间、地点以及注意事项的有效凭证。
《稳评考试准考证》上须贴有(或打印)考生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加盖签发机构的印章,注明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参加考试认证的等级、考场编号、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以及考试地点。
5.5 考试报名需注意的若干问题
5.5.1 考试报名时间的截止
稳评考试报名截止日期为管理中心公布的考试日期前10个工作日。无特殊理由管理中心不接受各机构、合作单位或个人晚于考试报名截止日期递交的报名信息。如确有特殊原因,须在考试报名截止后增加考生名额的,必须向管理中心提交正式的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执行。考试前10个工作日起,管理中心不再接受任机构或个人提交的、任何理由的报名申请。
5.5.2缺考的界定
考试前10个工作日,管理中心即停止接受有关已报名考生变更考试科目或取消本次考试的要求。凡因非管理中心原因而不能参加已报名考试,且未能在考试前10个工作日(含)通知管理中心的考生,一律视同放弃当次考试资格,作缺考处理,所交考试费用不予退还或转作下次考试使用。
5.5.3考试资料和费用的提交时间
当地机构组织报名参加考试,均须在考试报名截止日前提交管理中心要求提交的有关考试名资料,未能在要求时间内提交上述资料的,视同不符合认证申请资格。
各地机构应于考试前5个工作日将当次考试费汇款至管理中心账户,并将汇款底单传真或拍照传至指定邮箱(注明稳评考试费,考务管理中心收)。凡考试前5个工作日(含)管理中心仍未收到当次考试费用的,视同该机构或个人未报名参加当次考试。